第十七章 纯血的疯狂

    第十七章 纯血的疯狂 (第2/3页)

瑟琳和斯坦利是纯血的结合,也就是说,如果他们有两个儿子,可以一个接掌沙菲克,一个过继给方利家,姓方利。

    这是一种延续纯血家族的办法。

    甚至还有一种更极端的,凯瑟琳十九岁结婚,二十岁有凯恩,凯恩十六岁时她三十六岁,仍旧具备生养能力。

    那么她和凯恩的后代,是四分之三方利血统,这个很难说是该叫他奶奶还是妈的男性继承人,更有资格继承方利家。

    纯血家族有时候就是这么疯狂,为了保持血统纯粹性,堂兄妹很常见,亲兄妹都有,类似蒙古人的妻子,父死子继也可以有,毕竟追求这个,那就不能按照一般的道德伦理来对待,而更像是古希腊的那一套。

    其实圣经也是这套,亚当夏娃是最初的人类,就这么一对,也没别人了,开枝散叶只能是近亲结婚,总不能跟动物吧?

    达尔文进化论指出,人是从动物进化来的,动物的交配方式就是这个。

    在古代,子嗣存活艰难,繁衍是女性的义务,生一堆,哪一个能活算哪个。

    而男性,最强壮、最优秀,拥有交配权,一如雄狮与他的伴侣们。

    在自然界,一头雄狮在死之前,往往是被另外一头年轻的雄狮取代了国王的地位。

    纯血巫师在乎血统,给子嗣灌输的也是这个,小天狼星就不爱听这些,他叛出家门也有这方面的因素,不仅仅是因为‘纯血至上’这一概念。

    小天狼星的母亲,嫁给了自己堂弟的沃尔布加,为什么最终没有把包括格里莫广场12号在内的布莱克家族的祖产,给纯血的、也支持纯血论、并嫁给纯血的贝拉特里克斯?而是又留给了被她在族谱墙画上烧了脑袋的小天狼星?

    因为布莱克夫人知道,贝拉特里克斯支持的不是纯血论,而是伏地魔。她是伏地魔的脑残粉,对其异常迷恋,身心都为伏地魔敞开,她的正式老公罗道夫斯·莱斯特兰奇却只能在一边看着,两人未能育有一子半女。

    伏地魔是混血,并且是父系麻瓜。在纯血们眼中,父系纯血和母系纯血是有差别的,细分高低贵贱的话,伏地魔这种混血要排在下面。

    哪怕伏地魔都已经是王一般的男巫了,沃尔布加仍旧在意其血统,这就是属于纯血的扭曲和执着。因此知道次子已死的她宁肯去赌小天狼星某天会幡然醒悟,娶个纯血入门。

    这都现代了,纯血们不知道近亲容易生傻瓜吗?

    当然知道。他们在这方面的研究投入可不小。

    巫师与麻瓜在生理上是不同的。这个理论就是纯血家族研究出来的。

    而越是研究,就越是发现血脉与魔力之间的重要关联,甚至有一个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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