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第013章 案中案

    正文 第013章 案中案 (第2/3页)

    他追到了一楼!砍死了自己年仅九岁的女儿!

    但这并不是结束,在他看死自己女儿的过程中,他的另外两个孩子逃到了第二层,这个父亲又追了上去……

    那个年代手机还不是那么的普及,偶尔有几户人家里虽然有座机电话,可是在男人疯狂的叫嚣下,他们也不敢报警。

    据说这个男人在砍杀自己妻子的时候,还在疯狂的喊叫着:“谁也不许出来!不出家门就没有事!谁也不能报警!谁报警我杀他全家!”

    于是在那天晚上,在一起整栋楼的居民,三十七户人家,一百多双眼睛的注视下,这个男人完成他作案的全过程!

    他杀了五个人,每一个人的死状都极其的凄惨!

    没错,是每一层楼里都沾满了鲜血!

    其中第三层楼的血祭最多,唐天看到了一张泛黄的照片,那照片上有这一段长长的血迹,好像一把沾了血的拖吧在地上拖行了一样。

    唐天知道这就是那个犯罪嫌疑人妻子留下的痕迹,他甚至能想象的出当时那个女人是多么的绝望,她乞求地看着一路上经过的人家,呼唤着自己熟悉的邻居的名字,可是她每到一户人家那户人家的窗口,窗户都会被人严丝合缝地关上,里面那代表着生还希望的灯光也随之熄灭。

    在逐渐昏暗的环境中,她被自己最信赖的丈夫……最亲近的男人,一刀一刀的砍死,直到身上的血流干了,还在无力的挣扎。

    最后,在最东面的楼梯口,被她的丈夫割下了头颅。

    唐天看到了那把杀人凶器的照片,刀口都已经卷了刃,那是剁碎人骨之后留下的痕迹。

    而且相比于第三层那条长长的血线,最让唐天触目惊心的是第二层走廊上留下的痕迹。

    他看到了一段段、一节节被剁碎的血肉,他无法想象作为一个父亲,凶手当初是怎么挥下这把刀的!

    他的孩子们,就在他的刀口下被剁成肉酱。

    究竟什么样的事情能让一个人如此的发狂?

    唐天有理由相信这个男人在作案的时候一定是保持着理智的。如果疯了,那么他只会杀人,不会做的这么细致。

    他把他孩子们的手指指节每一节都被斩断,胳膊大腿上的肉,也尽量做到一小块一小块儿。

    据住在第二层的居民们回忆,他并非是杀死了这些孩子以后才做的这些,而是犹如凌迟一般,在保证这些孩子是没有死亡的前提下,一下下地将他们剁碎!

    然而更为恐怖的是,这个男人在给三层杀死了自己的妻子以后,先是回到一层杀死自己九岁女儿,而这中间大概有半个多小时的时间,他最后的两个孩子先是逃到了三楼,看到三楼他们母亲的血肉、头颅,被吓疯了……

    于是他们只能回到二楼……

    那一晚,这两个分别只有七岁和十一岁的孩子,就这样一声声哀求,敲遍了每一个房间,但是却没有一户人家敢为他们开门。

    案发现场,这个居民楼并非是那种一面向阳的住宅楼,而有点像现在的酒店,南北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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